3月8日手机屏幕摔坏,因疫情管控本地售后服务中心没有营业,当地也没有快递公司营业,所以在3.21日向华为在线客服说明情况(3.23日碎屏险超保),也同时联系本地售后服务中心,华为客服和本地售后服务中心都同意等疫情结束,售后服务中心营业后送去维修。 第1次维修过程: 售后服务中心恢复营业后,就先等订购的屏幕到货再等工程师到店上班。4.7日终于等到配件和人都齐全后拿去维修,4.8日去取机时发现后壳留有一条很明显的缝隙。因为缝隙过大,我表示不能接受,店里说因为我后壳有裂痕不能承受太大压力所以没有压实,让我使用一段时间胶水干了以后缝隙自然就没有了。 第2次维修过程: 修好后我用过大约用了十几天到二十多天(具体日期记不清楚),在此期间手机一直正常使用,并没有任何故障。因为使用后并不是像店里说的那样,缝隙没有丝毫减小,拿去店内再次维修。等维修好后手机整体发烫严重,维修人员说是因为需要加热融化胶水后,再压合。因为第一次压合力度小所以这次加大了压合力度。经过这次维修后后壳缝隙减少到可接受程度,于是我拿回后继续使用。 第3次维修过程: 经过第二次维修后在使用过程中,屏幕偶尔会出现非常短暂的轻微闪屏和黑屏现象,我在5.8日将这种情况微信告知了售后店。售后让我录制故障视频发给他。因为是无规律的短暂的闪屏,不好捕捉故障现象,第二天5.9日我去售后中心拿给他们看故障现象。得到的反馈是他们看到没用,必须录视频发给上面审核,当天在售后中心并没有将故障视频录下来。5.10日下午我终于录下了故障视频,微信发给了售后。售后收到故障视频后说再定一块屏幕给我更换。5.17日终于等来了新屏幕,更换完屏幕后店员说是可能是系统的问题导致闪屏,需要升级一下系统,并问我要了锁屏密码升级了系统。5.17日17:40完成取机,出于对华为品牌的信任,因为有事着急离开并没有检查,拿完就离开了店里。18:06分刚回到家店员打电话给我,手机屏幕再次出现闪屏黑屏现象,我电话里就把这情况告诉了店员。从拿到手机到再次发现故障不到半个小时。店员跟店主反馈后,售后答应再定了一块屏幕,说再换一块屏幕试试也有可能是主板的问题。 第4次维修过程: 又等了一星期新5.25日第三块屏幕到店更换后,这次经过了检查和测试屏幕依然闪屏黑屏(第二次换屏店内应该没有检查,否则不会拿走不到半小时就发现了故障)。店里说可能是主板坏了,说再定一块主板试试。因为这次排除了屏幕故障所以这次没有换新屏,给换成了第二次换的那个屏幕。当天我拿回了手机将就着用,等新定的主板到店。 第5次维修过程: 5.28日新的主板到店,更换后没有了故障现象。因为我的手机保修期到5.8日,店里告诉我因为我手机超过保修期,按照政策需要我付费维修。店里工作人员也知道我这个手机的维修经历,因为第一次维修后在使用过程中没有故障现象,正常使用了很长时间,而且也检测了主板没有检测出主板故障,说帮我申请一下看能否不收费。在这个期间我一直在等待他们的申请结果,最后告诉我说手机里面都是精密零件可能是隐性故障,更换主板费用是3199,店里出2199,让我出1000元维修费。我的手机在第一次维修换屏前和换屏后一切都正常使用。如果不是因为第一次维修的时候后壳留下缝隙比较大,根本就不会出现后面这么多次的维修情况。明明是在第二次维修后才出现的这种闪屏黑屏的故障,而且第一次维修的时候就检查过主板,主板并没有问题。分明是第二次维修的时候处理不当给修坏的,为什么因为维修造成的故障,责任不在我还要我承担但三分之一的费用。售后服务中心表示再次帮我申请免费更换主板,期间我去过店里几次都表示正在申请还没结果,最后告诉我申请不通过。6.3日我打消费者服务热线12315维权,经过当地市场监管局协调后6.9日店里答应给我维修主板,并且不需要我负责维修费用,维修时间大约为一星期。6.21日我打电话950800询问是否修好,给我的反馈是已经修好手机已经发出在物流中转途中,6.23日我再次询问告诉我依然在物流中转途中拒绝提供物流单号,6.25日中午我再次询问依然告诉我在物流中转拒绝提供物流单号,6.25日下午2:54告诉我手机已经到了,让我去取机。取机是检查后壳缝隙依然很大,呈本成品状态,这次有照片证明(出于对品牌的信任之前从没拍过照片,时间都是一遍遍翻看维修和沟通记录找出来的),店里告诉我如果不能接受,需要再次返厂做气密。前后经过3个月的折腾,这次我实在是折腾不起啦,于是取回了手机。回到家后拍照的时候发现图片一片朦朦胧胧的黄色,结果一看后置镜头上有两层黄色的塑料膜(可能是镜头保护膜),塑料膜在后壳里面我自己无法取出,扔需再次拆机。 这就是最后一次维修后的样子,第一张图是在售后取机的时候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