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前面说了很多的继承相关的知识,那么基类中又那些成员能继承到子类中呢?
- 基类包含:
- 可以继承的成员:
- 普通成员变量可以继承到子类中
- 静态成员变量: 也被子类继承,并且在整个继承体系中只有一份普通成员函数也继承到子类中
- 静态成员函数也被子类继承了,并且可以通过 子类::静态成员函数()?调用
- 构造函数、拷贝构造函数、赋值运算符重载、析构函数
- 友元关系是不能继承的,因为友元不是类的成员
不同的继承方式:
- 单继承:
- 一个子类只有一个直接父类时称这个继承关系为单继承
- 直白的说,就是子类只有一个基类
- 多继承:
- 一个子类有两个或以上直接父类时称这个继承关系为多继承
- 注意:
- 多个基类前的访问限定符不能省略, 如果没有写则是默认的访问权限
- 基类中的成员在子类中的排列次序与继承列表中基类的先后次序一致
class A1;
class A2;
class A: public A1, public A2;
菱形继承:
(钻石继承)
- 菱形继承是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
- 菱形继承存在二义性问题:
当出现问题时,那我们就应该考虑怎么解决问题了?
- 二义性问题的解决方式:
- 让访问明确化:只需再产生二义性成员前加上基类的名称
- 该种方式并没有从本质上解决问题,因为最顶层基类中的成员在最下层子类中仍旧有两份
- 有没有一种可能: 让最顶层基类中成员变量在最底层子类中只存储一份(虚拟继承)
?虚拟继承:
继承的总结和反思:
- 很多童鞋说C++语法复杂,其实多继承就是一个体现。有了多继承,就存在菱形继承,有了菱形继承就有菱形虚拟继承,底层实现就很复杂。所以一般不建议设计出多继承,一定不要设计出菱形继承。否则在复杂度及性能上都有问题。
- 多继承可以认为是C++的缺陷之一,很多后来的语言都没有多继承,如Java。
- ?继承和组合:
- public继承是一种is-a的关系。也就是说每个派生类对象都是一个基类对象。
- 组合是一种has-a的关系。假设B组合了A,每个B对象中都有一个A对象。
- 优先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类继承 。
- 继承允许你根据基类的实现来定义派生类的实现。这种通过生成派生类的复用通常被称为白箱复用(white-box reuse)。术语“白箱”是相对可视性而言:在继承方式中,基类的内部细节对子类可见 。
- 继承一定程度破坏了基类的封装,基类的改变,对派生类有很大的影响。派生类和基类间的依赖关系很强,耦合度高。
- 对象组合是类继承之外的另一种复用选择。新的更复杂的功能可以通过组装或组合对象来获得。对象组合要求被组合的对象具有良好定义的接口。这种复用风格被称为黑箱复用(black-box reuse),因为对象的内部细节是不可见的。对象只以“黑箱”的形式出现。 组合类之间没有很强的依赖关系,耦合度低。优先使用对象组合有助于你保持每个类被封装。
- 实际尽量多去用组合。组合的耦合度低,代码维护性好。不过继承也有用武之地的,有些关系就适合继承那就用继承,另外要实现多态,也必须要继承。类之间的关系可以用继承,可以用组合,就用组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