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与对象
第一节 类的基本性质 第二节 类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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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对象的基本概念
oop 面向对象的编程 pop 面向过程的编程 对象是具体的,而类是抽象的
面向对象设计的基本原则 1)单一职责原则 2)开闭原则 3)依赖倒置原则
提示:以下是本篇文章正文内容,下面案例可供参考
一、类的封装
类的基本结构
类的修饰符
public class demo_person {
// 成员变量
String name;
int age;
char sex = '男';
// 成员方法
String getInfo() {
String info;
info = "name is " + name +"age is" + age +"sex is" +sex;
return info;
}
}
成员变量
成员变量的修饰符
成员方法
成员方法的修饰符
需要说明的是,类修饰符用于控制类的访问权限,即在某一个类中能否创建或者访问另一个类的对象 而成员修饰符是否用于控制成员的访问权限
注意 静态方法不能访问非静态的成员变量,非静态的方法中的this指的是实例化对象
类的访问权限
应用
1、 对象之间的赋值
对象之间的赋值不会重新创建一个对象,只是让两个对象名相同的指向同一个内存区域
2、对象数组
但是也可以在申明的同时进行初始化 eg.
二、类的继承
继承是从已有的类中派生出新类,被继承的类称为父类或者是超类,由继承的类称为子类,一个类只能继承一个父类
1.子类的创建
子类的构造方法
在构建子对象时,先调用子类的构造方法
在执行子类的构造方法中,如果没有显示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则系统自动调用没有参数的构造方法,对父类成员变量进行初始化,也可以 使用super调用父类的某个特定构造方法
注意
子类访问父类成员
子类不但能访问父类的构造方法,还能访问父类的成员变量和成员方法 super.成员方法() super.成员变量
tips
三、类的多态
通俗的讲,就是同一个事件发生在不同的对象上会产生不同的结果
分为静态多态性和动态多态 动态多态需要实现的条件为: 1)类之间由继承关系 2)类之间的关系存在覆盖 3)父类引用指向子类对象
方法覆盖
在Java语言中,父类中的成员方法用final关键词修饰时成员方法不能被覆盖
超类与子类之间的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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