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泉水国家标准已经10余年没有修改,新的标准正在起草制定中 市场上已检测出一些矿泉水产品含有高浓度的致癌物“溴酸盐”,而这个“行业秘密”在人们的眼皮底下被隐藏10余年之久——近日媒体发出的这则报道,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该报道记者曾“混”入去年的全国矿泉水年会,探听到了这个行业秘密。该报道还称,国内各厂家在使用臭氧杀菌时,都不可避免地产生了溴酸盐;而在矿泉水国家标准中,一直都没有溴酸盐这一项;正在修订的新标准中,第6稿本来加入了这一项,但在第7稿中又被神秘地删除。 大量的相关疑问由此引出:目前市场上所售的矿泉水,无论是瓶装水也好,桶装水也好,真的存在致癌的危险吗?记者为此追访了矿泉水厂家、中国饮用水行业协会和国家质检总局等部门。 6问 一问:“超标”品牌为何不公开? 二问:溴酸盐致癌已成消费者“共识”吗? 三问:公开会引起市场恐慌? 四问:厂家为何不在产品上标示? 五问:国家标准为何10余年不变? 六问:如何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1 专家:不宜公开“超标”品牌 目前市场上仍售“致癌”矿泉水 “国内生产的矿泉水,普遍为了杀菌而大量使用臭氧,这就带来了一种名叫溴酸盐的衍生物。”6月16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的技师岳银玲这样介绍。两年前,岳银玲等人曾对北京市场上在售的瓶装矿泉水进行抽查,测定溴酸盐的含量。抽验结果显示,部分品牌矿泉水的溴酸盐含量非常高,如果长期饮用,有致癌的潜在危险。 两年后的今天,情况又如何呢? 中国发酵食品工业研究院的郭新光主任对记者透露,他们从去年开始着手制定新标准,也对市场上的矿泉水进行了检测,确实存在部分品牌的溴酸盐浓度过高的情况,不过他否认是普遍情况。 溴酸盐致癌已成“共识”吗? 为什么矿泉水的溴酸盐问题忽然在近日浮出水面?它真的是一个“被隐瞒了10余年的行业秘密”吗? 岳银玲认为,即便在研究者当中,溴酸盐也是近几年才被重视起来的。“以前咱们国家对溴酸盐不是特别重视,有主客观原因,但近几年这一情况有了改观。”“国外发展得早一些,溴酸盐已经被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定为2b级的潜在致癌物,但在中国的矿泉水标准中,一直以来都没有将溴酸盐纳入标准。”岳银玲说。 但岳银玲并不认为这是一个被隐瞒的秘密,她认为不仅在研究领域和矿泉水业界已经是一个共识,网上也有不少相关资料在宣传,人们都可以去查。 公开会引起恐慌吗? 6月21日和22日,记者在一些大型超市做了一个现场调查,100%的顾客皆表示没听说过溴酸盐,更不知道市场上的矿泉水中可能含有这种致癌物。 记者查看各种国产矿泉水外包装上都没有溴酸盐的字样,更没有溴酸盐含量的标示。而当消费者听到矿泉水中可能含有此物,且长期饮用溴酸盐超标严重的矿泉水可能致癌时,都感到非常意外(实际上,目前的国家标准对溴酸盐没有任何规定,本文所说的“超标”,是指超过WHO等组织所定的国际标准)。 是否应该要求厂家在产品上做一个说明呢,对这个问题,正在起草制定国家新标准的郭新光主任对记者说:“我们也做过很多检测,但没必要公布出来引起消费者的恐慌吧?” 2 厂家:不对外透露溴酸盐数据 矿泉水普遍情况如何? 既然用臭氧杀菌是国内矿泉水企业普遍应用的方式,那么矿泉水产品会不会对人体都有潜在危险呢?对记者的这一问题,郭新光给出了否定的回答。 “溴酸盐浓度较高的矿泉水是有,有的还很高,但并不是说我们检测的所有产品都有较高浓度的溴酸盐。”郭新光介绍,需要两个因素都具备才可能导致溴酸盐的产生。第一个因素是水源水本身富含溴化物,一般纯净水不含溴化物,也就不存在溴酸盐的问题,而矿泉水中溴化物的含量是高低不同的,需要区别看待;第二个因素是使用较高浓度的臭氧杀菌,两个因素结合起来,才会产生较高浓度的溴酸盐。但据《信息时报》报道,有业内人士指出,目前在国内能将溴酸盐控制得很好的饮用水企业并不多。 企业不对外透露数据 国内一些较大的矿泉水企业做得怎样?记者采访了某矿泉水公司。该公司质量部的黄经理表示手头没有具体数据。不过黄经理承认,在控制菌落方面,用臭氧来杀菌,和导致过多的溴酸盐出现,这二者之间的确存在着一个矛盾。 3 有关部门:不宜发布相关消息 饮料工业协会:不清楚 据《信息时报》报道,去年中国饮料工业协会曾发出“关于征求《饮用天然矿泉水》国家标准菌落总数指标意见”的函,对于现行的矿泉水国标中的微生物指标,尤其是菌落总数指标的科学性、可行性作进一步调研和论证。 这篇报道质疑:既然2007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已经加入了对溴酸盐的限制,为什么矿泉水行业迄今还没参照这一标准?为弄清这一问题,记者致电中国饮料工业协会,该协会负责饮料标准的李羽楠告诉记者自己不清楚相关情况,这个问题需要找专家来回答。 “不知道是否有致癌性” 溴酸盐有致癌性,国家有关部门是否关注过?又将如何解决?记者采访了国家质检总局食品安全处的工作人员。 “如果目前一些矿泉水确实有潜在致癌性的话……”记者此话被这名工作人员打断,他说:“是否‘确实’,我们并不知道,食品安全处主要负责各项国家标准的管理,也就是按标准规定对市场准入、生产环节进行监管。如果标准本身有问题,应该去问该标准的起草者。” 政府主管部门是否会就新旧国家标准对公众做一个解释说明?国家质检总局负责接待媒体的政策研究室孟主任对记者说,目前既然矿泉水新标准还没有发布,有关方面也还没有安排做宣传报道,那就“不宜提前进行炒作”。 溴酸盐 国内生产的矿泉水,普遍为了杀菌而大量使用臭氧,这就带来了一种名叫溴酸盐的衍生物。 两年前,曾对北京市场上在售的瓶装矿泉水进行抽查,测定溴酸盐的含量。抽验结果显示,部分品牌矿泉水的溴酸盐含量非常高,如果长期饮用,有致癌的潜在危险。 4 起草人:矿泉水标准10余年没改 新标准发布还需半年 国家标准委员会农业食品部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证实,新的矿泉水国家标准确实是正在起草制定中。 记者一路追访到新标准的起草单位——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该项目负责人郭新光对记者说,旧的《饮用天然矿泉水》国家标准已经10多年没有修改,其中确实没有溴酸盐的内容。旧标准是1987年制定和发布实施的,曾于1995年进行过一次修订,此后一直沿用至今。郭新光透露,新的矿泉水国家标准有可能在半年内发布。 为何标准10多年没改? 记者:为什么直到现在才修订? 郭新光:第一,这个标准确实是时间过久;第二,国家标准是有阶段性的,在每个阶段,我们对各项指标、对产品的认识都不一样,也是一个不断进步的过程。国际上很多观念都在发生变化,以前的标准已经不适合现在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肯定会作出相应调整。 记者:有报道说,你们曾在第6稿中增加了溴酸盐指标,但在第7稿中又删除了。为什么会这样呢? 郭新光:应该没有吧。当时可能有企业提出了一些意见,但在后来的标准稿中还是有溴酸盐这一指标的,基本上我们也是参照了去年开始实施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在溴酸盐指标这一块跟它保持了一致。实际上从去年开始,对这个标准讨论了很长时间了,现在都早已经不止第7稿,第8稿都出来较长一段时间了。 5 中消协律师: 让消费者知情 记者为此采访了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的邱宝昌律师。 企业有法律义务让消费者知情 记者:新的国家标准出来之前,矿泉水厂家是否应该主动在产品上进行说明? 邱宝昌:第一,如果厂家的生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就不能说它违法,而是国家标准需要及时更新。第二,如果在厂家生产的饮料当中,含有经科学研究证明对人体有危害或潜在危害的成分,厂家应当明确标示,让消费者知情。同时,厂家还应该主动地尽量降低这种有害成分。 记者:有没有具体的法规规定厂家必须这样做呢? 邱宝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对消费者知情权有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这是法律规定企业必须尽的义务。 不必害怕引起消费者恐慌 记者:也有人认为没必要公示,怕引起恐慌。 邱宝昌:溴酸盐只是一种可能的因素,并不是说它一定就能导致癌症,把这层意思说清楚,就不必害怕引起恐慌。公开反而能消解恐慌。 网友问 网友:得癌症的去向矿泉水大厂索赔法律应该支持!如果有消费者真的去向厂家索赔,这在法律上成立吗? 邱宝昌律师表示:致癌的因素很复杂,没有排他性和唯一性的话,很难主张走法律程序索赔。除非他有证据证明,他所得的病确实是因为矿泉水的因素造成的。 链接 此前媒体相关报道内容 一个不为消费者所熟悉,但饮用水行业皆知的名词,随着《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2007年7月1日正式实施,以及国家去年开始为矿泉水新标准征集意见,这个隐藏在中国饮用水行业中10余年的“秘密”开始浮出水面。饮用含有微量溴酸盐的饮用水,虽然短期内不会对饮用者的身体健康带来危害,但长期饮用高溴酸盐含量的饮用水,将增加癌症的患病率。 一个事实让人惊心:中国的矿泉水标准中,一直以来都没有“溴酸盐”的标准。虽然在饮用水行业中这是个公开的秘密,广大消费者却一点也不知道。去年在上海举行的全国矿泉水年会,专门就“溴酸盐”话题进行内部讨论时,禁止记者采访,记者只能以其他身份“混”进会场,得以听到了一些行业内幕。 监督管理部门似乎就等着企业“良心发现”,制定标准要看企业的脸色。这种情况下,广大消费者的权益谁来保护?一个“行业秘密”在人们的眼皮底下隐藏10年之久,还让它一直存在下去吗? (据《青年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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